會員子女獎學金實施辦法
一、目 的:
為鼓勵會員子女好學、認真讀書力爭上進、為國家培育人才為目的。
二、經 費:
由本會年度預算提撥支應。
三、對 象:
1. 高中組 ( 包括五專制專科一、二、三年級 ) 。
2. 大專組 ( 包括五年制專科四、五年級、二專、三專 ) 。
四、應備條件
1. 申請人參加本工會必須在一年以上者。
2. 各組學業成績總平均(不可四捨五入進位):
(一)大專院校組:1.公立學校82分以上者。
3. 私立學校87分以上者。
(二)高級中等學校組:1.公立學校83分以上者。
4. 私立學校及公私立補校88分以上者。
5. 各組操行成績列入甲等或80分以上者。
6. 體育成績列入乙等或在70分以上者。(學校未受體育課程者免附體育成績證明)
五、申請辦法:
1. 檢附全學年成績單正本乙份。
2. 檢附學生證影本乙份。
3. 檢附全戶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印本乙份。
六、申請金額:
1. 高中組:每期每名壹仟元整。
2. 大專組:每期每名壹仟伍佰元整。
3. 申請人數每組定5名,超額時不分公私立學校,以平均成績分數高優先錄取,平均分數相同時,操行高分者優先。
七、申請期限:
每年三月一日至三月卅一日止,逾期不予受理。
八、獎學金審核:
由本會秘書負責審核,經提報理事會後核發。
九、本辦法末盡事宜得隨時修訂之。